吉首大学2026年生态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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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2026年生态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为做好我校2026年生态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吉首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科、学院实际,制订本复试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严格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全面考察、综合评价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专业水平、创新能力等素质。
2.坚持公平公正。严肃招生纪律,严守招生规定,严格规范流程,做到政策宣传到位、程序公开到位、结果公示到位,确保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或院长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院领导
成―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专千等
职责:统筹协调,全面负责生态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处置博士招生考试过程中各类突发应急事件等。
2.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学院复试应急管理小组)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
成员:学院党委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专干等
职责:监督学院复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做好复试过程中的应急处突工作,受理并处置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3.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组长:分管院长
成员:学院党委成员、研究生导师代表(不少于5人,须具备本学科正高级职称)、研究生秘书等
三、复试
1.复试资格
学位点根据报考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进入复试考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5,若出现复试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2.复试内容与形式
重点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英语能力、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及培养潜力、心理健康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责任感、协作性等方面。
(2)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心理健康情况等。主要包括自我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科研经历及成果、个人研究计划等)、问答等。针对不同的考生,每位专家的分值权重由学位点根据研究方向相关性等确定。
3.外语能力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查学生外语听说能力,主要包括英文自我介绍、文献翻译、曰常对话等。
4.心理测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心理测试,测试要求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3.复试具体安排

四、录取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1.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50 %+复试成绩×50 %。其中,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测试10分,面试90分,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按照研究方向和第一志愿导师对考生进行分别排序。根据相应导师的招生指标,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心理健康测试成绩不合格者,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
(二)调剂规则
1.出现以下两种情况,启动招生计划调剂机制
一是招生导师无合格考生(含无合格考生报考,或者报考考生中报考材料审核不通过或初试成绩未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
二是报考相应导师的考生,经复试综合考核,均未达到本学科规定的录取条件。
2.调剂顺序:优先同一招生方向内调剂,按照同一招生方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且符合录取的其他条件;若相同方向内无合格生源﹐将根据实际确定调剂相近专业方向或跨学位点进行计划调整。调剂仅限复试合格但未被第一志愿导师录取的考生。
(三)其他
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公示期内接受质询,逾期不予受理。
拟录取名单经省级招办、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学校、学位点对考生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违纪违规的受理贯穿招生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录取条件,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五、违规处理
(一)考生在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生在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三)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学校、学位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六、监督与公开
(一)在考试录取阶段,研究生院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二)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生态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督和巡视,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和对发现问题的查处及移交工作。研究生院、学位点会同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专人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各环节予以巡视、督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作出必要的解释。
(三)研究生院和学位点将安排专人负责接收考生的复议申请或申诉,接受社会监督。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招生工作小组、生态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写出书面报告。考生质询、投诉、申诉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四)监督举报方式
学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0743-8561096,jsuyzb@jsu.edu.cn。
生态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43-856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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